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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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贵州省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一期)工程H标段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1
各投标人:
关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第一项资质要求”中规定为:本次招标须提供唯一授权的设备:环保型水基灭火器 3L;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第五项其他要求”中规定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回复:本次招标须提供唯一授权的设备:环保型水基灭火器3L。请各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招标人: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昱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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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