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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87号】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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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基础

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 人: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1、评标方法................................................................................................................... **

2、评审标准................................................................................................................... **

3、评标程序...................................................................................................................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工作大纲................................................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三、监理大纲................................................................................................................. **

四、资格审查资料......................................................................................................... **

五、项目管理机构......................................................................................................... **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七、其他材料................................................................................................................. **

(一)平顶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

(二)投标人服务承诺................................................................................................. **

(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八章 告知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项目代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2月 **日8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7

2、项目名称: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标段

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内容: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网及土方等工程,污水处理设备等。

5.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及设备安装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计划工期:从开工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1.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1.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1.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1月**日至****年2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 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2月**日8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2月**日8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 ggzy.pds.gov.cn/tzgg/****9.jhtml)。
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叶县郑水线北**米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梁鹰城壹号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叶县郑水线北**米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方式:**********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梁鹰城壹号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6

1.1.4

项目名称

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1.1.5

建设地点

叶县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1.2.2

出资比例

**0%

1.3.1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及设备安装阶段全过程监理

1.3.2

监理服务期限

从开工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安全监控目标

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及河南省、平顶山市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1.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1.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1.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经招标人许可后可自行踏勘

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2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天前

1.**.3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天前

1.**

分包

不允许

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

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的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文件为准。

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2 月 ** 日上午 8 时 ** 分

3.3.1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年2月**日**时**分

3、递交形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诚信免缴或中小企业免缴

3.1投标人打开http://**1.**6.**2.**6:****/ggzy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备注: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中小微企业认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0号)规定执行。无失信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服务平台等网站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是指没有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中第二款的情形。(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对信用承诺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除法定例外情况,不得撤销撤回。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1.2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不见面开标流程

详见须知前附表及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多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数量推荐)。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监理费支付办法

合同签订时约定

**.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元,是本监理项目最高限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总价视为无效标。

**.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已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5

招标代理费

参照豫招协【****】**2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1.7%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6

投标人应提供的

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7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8

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张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9

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商业服务业;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监控目标

1.3.1本招标项目监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服务质量

(1)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2)按照“四控、二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建设方的施工资质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属于旁站监理的项目,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4)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5)中标人的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6)监理部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证书。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1.9.1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参观并勘察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取得与准备投标及与实施本项目监理工作有关的必要信息。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踏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分包

不允许。

1.**偏离

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及规范;

(6)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工作大纲;

(7)投标文件格式。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或者疑问,应及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在发布的媒体查看澄清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招标人可以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告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监理大纲;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七、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时,取费以施工合同价为取费基数,投标人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和自身能力自主投报。

3.2.2投标人的监理费包括完成本监理任务(含保修阶段监理及安全监理)所需的成本及加班费、各种补贴、劳保费、保险费、医疗费、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通费、管理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费用。

3.2.3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自身投入的管理人员及设备情况,对监理范围内的各项费用综合考虑,报出监理投标报价,若有漏项,此部分价格将视为已含在其他项目中,不再另行补价。

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退还的情形除外)。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细则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3.7.3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5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编制、密封和标记、提交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开标

疫情期间详见不见面开标流程。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需要补充的其他问题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服务承诺

**.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监理业务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所投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变换监理单位而引发的所有费用。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1万元;合同签订后中标人私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承担违约金****元。

**.3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设计、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4监理实施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

**.5中标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和相关费用,或解除监理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6工程质量控制:中标人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要求从原材料进场到成品完成过程的进程质量控制。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出现。

**.7工程工期控制:中标人应严格按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施工工期,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网络计划,定期检查网络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审查施工单位调整网络计划,使其能够按期完工。

**.8工程投资控制:中标人应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变更,审查工程变更的合理性。一般不得突破工程预算,负责合格项目的验收签证,以此作为招标人审查承包商工程量支付其工程款的基本依据。严格控制计量款审核。

**.9工程安全控制:中标人应承诺工程安全控制措施得力,保证不留隐患。

**.**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中标人应承诺协调好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关系,处理解决各单位之间因工程施工而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招标人办理与工程相关的有关手续。

**.**因中标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按照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行承担监理责任,不转包,不分包。

**.**环境保护控制:中标人应承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监理职责。

**.**中标人对上述: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安全控制、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环境保护控制等未按照承诺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根据其情节轻重,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中标人工程开工前结合工程实际提供监理大纲,工程竣工后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监理资料。

注:以上“**.投标人服务承诺”的条款,投标人应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条款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信用承诺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项目总监要求

注:投标人须将资格评审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1.3

响应评审标准

工期控制目标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2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0分)

商务标: ** 分

技术标: **分

综合标: **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商务标评分

(**分)

投标报价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标准

1、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0%之间(含**%、**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予以赋分。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的**%为评标基准价。

2、评标基准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招标控制价×**%

3、计分方法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基本分**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分基础上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该项最高分值为**分,最低为0分,不足1%时按比例折扣。

技术标评分

(**分)

1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0-8分)

(1)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合理,包括各关键部位的得4分,比较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旁站监理措施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4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分)

(1)对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可行性论述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4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加强施工材料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理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4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3)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4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3、进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分)

(1)对实现工期目标可行性论述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图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3)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4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4、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9分)

(1)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工程变更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3)费用索赔的处理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5、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0-6分)

(1)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监理措施和方法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6、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0-5分)

(1)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0.5分。

7、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0-5分)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5分;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较全面、详尽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综合标评分

(**分)

人员配备(0-**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资料员等人员岗位配备齐全、合理的得**分,缺一个岗位的扣2分,扣完为止。

服务承诺(0-3分)

1、服务承诺全面可行的得2分,不够全面可行的得1分;

2、竣工资料整理承诺得1分

注: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注:1、本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内容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评分:**分

(2)综合标评分:**分

(3)商务标评分:**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格式

业主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中标人)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该项目共划分为 个标段。

总 投 资: 约 万元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监理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合同专用条件;

合同通用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向业主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向监理单位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四_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两__份,双方各执__一__份,副份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签章)监理单位:(签章)

住 所: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邮 编:邮 编:

电 话: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年 月日

合同附件:

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______(姓名)_________(职务)代表本单位委任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_(项目名称及合同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凡本合同的执行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监理单位:(盖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日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及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

2、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政府批准的该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4、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

5、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工程建设合同。

第四条 监理人的义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人义务:监理人应对项目业主负责,严格按“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不包含人防部分)。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2.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5.审核承建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

7.设计变更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业主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须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建实施预控措施;

**.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业主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

**.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满足工程开工。

第十条 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提供工程资料:提供工程资料满足工程管理要求。

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标准图纸、说明;

工程立项相关资料;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业主与承建商确认的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资料。

2、提供时间:满足建设监理工作顺利推进及施工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监理人的书面要求,业主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确认类5天;

批准类7天;

决策类**天。

第十二条 业主的常驻代表为 。

第十五条 业主向监理机构提供监理办公室和监理人员住宿条件。其他设施及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业主不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监理工程师必须严守职责,确因监理工作过错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根据其责任,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部分,赔偿金最高不超过收取的监理费。

第三十九条 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报酬:

1、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报酬。

(业主与监理人双方共同协商约定)。

2、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1)业主委托监理范围以外,另增加的监理工作,增加的监理费双方另行商定;

(2)因业主设计更改延长了监理时间,增加的监理费双方另行商定;

(3)因其它非监理单位原因延长监理时间,增加监理费双方另行商定。

3、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1)因非监理单位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发生的监理费,双方另行商定;

(2)其它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发生的额外工作,增加的监理费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合理化建议经业主采纳的奖励办法另行协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工作大纲

(一)监理任务范围

本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服务范围如下:

1、施工监理

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2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3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1.5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1.6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1.7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8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1.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下达“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招标人。

1.**审查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1.**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应书面报告招标人并提出建议。

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移交给招标人。

(二)监理工作大纲

1.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要求从原材料进场到成品完成过程的进程质量控制。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出现。

2.工程工期控制:

严格按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施工工期,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网络计划,定期检查网络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审查施工单位调整网络计划,使其能够按期完工。

3.工程投资控制:

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变更,审查工程变更的合理性。一般不得突破工程预算,负责合格项目的验收签证,以此作为招标人审查承包商工程量支付其工程款的基本依据。

4.工程安全控制:

工程安全控制措施得力,不留隐患。

5.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工程现场的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监理单位协调好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关系,处理解决各单位之间因工程施工而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招标人办理与工程相关的有关手续。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一、投标函 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就该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称

证书编号

质量控制目标

工期控制目标

安全监控目标

总监驻工地承诺

每周不少于 天

备注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授权委托书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能够为(投标项目名称)签署监理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手机号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监理员

经营范围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

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为准.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模

工程造价

监理服务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监理人员总数

监理主要内容

项目描述

备注

五、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注:1、此表一人一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附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其他人员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三)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租赁/自有

用途

备注

1

通讯设备

1.1

……

2

照相设备

2.1

……

3

电算设备

3.1

……

4

交通设备

4.1

……

5

检测设备

5.1

……

6

软件系统

6.1

……

六、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招标单位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 标段的投标活动,并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自愿参加(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

二、我单位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我单位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愿意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的信用联合惩戒,1年内不再参加平顶山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其他材料

(一)平顶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单位电子签章)

年月 日

(二)投标人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应至少包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投标人服务承诺”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条款要求。)

投标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附表:投标人项目组成人员

投标人名称:;

投报总报价: ;

质量:;

工期:;

项目总监:; 证书编号:;

项目部组成人员:;

……

……

说明:项目组成人员所列内容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的复印件。


第八章 告知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若无,可不提供此内容)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 〕**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详见下表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豫政〔****〕**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 号)精神,破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 号)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0 号)

行业类

中小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资产总额

农、林、

牧、渔

营业收入****0 万元以下

**0万元及以上

** 万

元及

以上

** 万元以下

工业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0 万元以下

****

万元及以上

**0

万元

及以上

**0

万元

及以上

**0

人及

以上

** 人及以上

**

人以

建筑业

收入 ****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0 万元

****

万元

及以

**0 万元

及以上

**0

万元

及以

****

万元

及以

**0

万元

及以

**0

万元

及以

批发业

人员 **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0万元以下

****

万元

及以

**** 万元

及以

****

万元

及以

** 人

及以

5人

及以

5 人

以下

零售业

人员 **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0万元以下

**0

万元

及以

**0万元及以上

**0

万元

以下

** 人

及以

** 人

及以

**

人以

交通运输业

人员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 万元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以下

**0人及以上

**人及以上

**人以下

仓储业

人员 **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0万元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以下

**0人及以上

**人及以上

**人以下

邮政业

人员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 万元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以下

**0人及以上

**人及以上

**人以下

住宿业

人员**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万元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以下

**0人及以上

**人及以上

**人以下

餐饮业

人员**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万元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以下

**0人及以上

信息传

输业

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以下

**0人及以上

**人及以上

**人以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

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0万元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以下

****万元及以上

****万元及以上

****万元及以下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以下

**0人及以上

**0人及以上

**0人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下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人员**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

**0人及以上

**人及以上

**人以下

****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上

**0万元及以下

其他未

列明行

从业人员

**0 人以下

**0人及以上

**人及以上

**人以下


附件5: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含**%),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人(含**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 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年**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年8月**日


附件6: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年6月**日


附件7: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年9月**日

递交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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