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 各 投标 人: 现就霞浦县水门畲族乡茶岗等4个村****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项目原 工程量清单上传 有误,现重新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二.原第一章招标公告 2.5 最高 控制价: ******3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4 元(含暂列金 0 元,暂估价 0 元及其他项 0 元); 现更改为: 2.5 最高控制价:******3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 0 元,暂估价 0 元及其他项 0 元);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水门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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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