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云”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号,更正为: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号。
更正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2 服务要求 序号**、序号**部分参数,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0服务电话:**********
(三)监督管理部门: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5。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五)请供应商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重新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昭化区益昌大道**7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元市昭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号
联系方式: ****-******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交易组织股
电话: ****-******2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