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8.2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国家高新区智慧化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龙安路以西、回龙路以北停车场等 4 个停车场)智慧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补遗文件**
致各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遗: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公司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贰级资质得 1 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壹级资质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分值调整以重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造价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加 0.5 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加 1 分”,分值调整以重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 年**月**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 年 **月**日 ** 时 ** 分 ;其他时间同步顺延。 4、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