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告内容
(1)原招标公告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且投标方为智能AI工业视频监控系统成套设备的生产厂家,所投产品具有对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变更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且投标方为智能AI工业视频监控系统成套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所投产品具有对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2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神木市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中心、陕西神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倪家沟村
联 系 人:刘先生 王先生
电 话:****-******9 **********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
联 系 人:胥工
电 话:**********2
电子邮箱: **********3@**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