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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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业绩和雄厚的资金实力。 2、人员要求: ⑴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书编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⑶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⑷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⑸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⑹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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