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HLDJF_DX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余干县四衙路从迎宾大道至玉亭大道和从紫阳大道至冕山大道工程补充通知致各潜在投标人: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4号文),工程排污费不计取。如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零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2、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二级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审批〔****〕**6号)相关要求,“自****年1月**日起,全面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相关变化。3、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实质性投标,故本次开标时间不变。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江西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