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点头镇镇江路及江滨东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点头镇Y**1点马线观洋段晋级改造项目)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1)
致各投标人:
现就点头镇镇江路及江滨东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点头镇Y**1点马线观洋段晋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补充说明如下: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固化清单等有调整,现重新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湾(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