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惠水县经开区龙泉片区产业工人租赁住房改造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惠水县经开区龙泉片区产业工人租赁住房改造项目需进行如下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0.**元”变更为:“******0.**元”。 2.本项目成本警戒线为:******0.**元。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上传清单内容为准。 4.原招标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现变更为: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