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 参选 人: 现对“重庆三峡银行全行互联网WiFi接入模式优化项目” 补 疑如下: 补遗1: 第一章“比选公告”,“二、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修改为“具有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 补遗2: 第一章“比选公告”,“参选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时**分。”修改为“参选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参选文件现场递交的开始时间为****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修改为“参选文件现场递交的开始时间为****年1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补遗3: 第六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和无效参选条款”,“基本资格条件-检查因素”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修改为“具有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基本资格条件-检查内容”中的“参选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直属的分支机构(直属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必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修改为“参选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直属的分支机构(直属的分支机构参选必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直属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办理并签署参选文件的,不提供授权代表委托书。直属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提供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自拟。” 比选 文件 与本文件 不一致的地方 ,以本次补疑为准。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