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A**********************
各投标人: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仁义河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于****年1月9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第三章 评标办法-2.2.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修改为: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