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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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制曲车间扩能项目制曲自动化系统及MES系统硬件等集成招标文件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制曲车间扩能项目制曲自动化系统及MES系统硬件等集成招标文件调整如下: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6,**0.**元 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6,**0.**元(其中暂列金:******0.**元)。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报价为不含税报价。调整为:1.报价为不含税报价。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温湿度、自控电气系统的集成工程量清单(5)”逐项报价,该附件封面可以不提供,暂列金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写。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既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又低于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调整为:既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扣除招标人给出的暂列金后的**%,又低于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扣除招标人给出的暂列金后的算术平均值的**%。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附件“温湿度、自控电气系统的集成工程量清单(5)”中,推荐品牌后未加“或同档次品牌”的,均在推荐品牌后加“或同档次品牌”。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主要设备及零部件、材料品牌推荐 调整为:
六、其他内容不变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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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