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FCG****G**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1-**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第**页附件一表格中第9项删除
澄清日期:****年1月**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滦南县行政办公中心7楼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侧,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四楼****室
项目联系人:张志新 燕贺鹏
电 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