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8,**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云龙镇王夹岙村新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二 标段编号:A**********************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去掉合同中:“**.** 本项目后续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相关权利及义务统一移交项目公司。”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更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3.****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5.**%,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万元” 3、本项目时间安排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年 2 月 ** 日**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2月 **日 **时 ** 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年 2月 ** 日 **时 ** 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王夹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