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灵山县绕城公路工程(K3+**3.**2—K4+**0)施工招标文件 第2号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灵山县绕城公路工程(K3+**3.**2—K4+**0)施工招标文件补遗澄清通知如下,如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补遗内容: 1.招标文件第**8页专用条款**.1条款“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 **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 **0 章的合计金额。”,现修改为:“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 **0 章至第 **0 章的合计金额。” 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编制办法》0.**%计列;安全生产费按《编制办法》0.**%计列,现修改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编制办法》1.5%计列;安全生产费按《编制办法》1.5%计列。” 3.针对第1号补遗通知,现对招标文件第**6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项条目号**.4.2 条款进一步修改,现修改为:“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项目法人的名义联名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投保金额:工程量清单第 **0 章至第 **0 章的合计金额。” 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