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片区排水防涝整治工 程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补遗1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片区排水防涝整治工 程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书内容不一致、相抵触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现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片区排水防涝整治工 程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川办发[****]** 号第九条、川办规【****】8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更正为:“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川办发〔****〕** 号、川办规〔****〕8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四力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