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XX[CS]******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技术部份评分8、保安队长“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保安队长持有(1)专科及以上学历,**周岁及以下,(2)保安员证书,每满足一项的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①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保安员证书复印件、④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⑤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拟派出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保安队长持有(1)专科及以上学历,**周岁及以下,(2)保安员证书,每满足一项的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①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保安员证书复印件、④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拟派出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安平路**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螺城镇惠泉北路**9号5层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建雄
电话:**********2
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