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后勤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2.4服务标准和要求”中的“2.4.4供应商应为该项目组建专职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服务人员,应保证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
2、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增加“2.6 中标人对每日每餐每个菜品进行留样,留样的采集和保管需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样品、留样人。保存时间及保存方式根据食物具体情况确定,其他未列明的情况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中标人需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中标人负责对超过保质期的样品进行处理。 ”
3、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三、商务要求 ”中3.2原为:“3.2最终结算以实际拟派人数结合各分项报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现更正为:3.2最终结算以实际拟派人数结合报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食堂服务管理方案”第④,原为“④留验制度;”现更正为:“④留样制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8;2、本项目监管部门为: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6号;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万元/年;4、采购品目及编码:C********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彭州市朝阳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茂业中心A座7层**1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8-********
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