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安顺市****年度乌蒙山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镇宁自治县)施工招标(二标段)”二次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 我单位招标代理项目“贵州省安顺市****年度乌蒙山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镇宁自治县)施工招标(二标段)”于****年1月**日发布澄清通知。 现发现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中的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投标限价:玖佰贰拾肆万肆仟柒佰伍拾柒元整(小写:******3.**元 ),其中大写金额错误),现对其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最高投标限价为:玖佰玖拾柒万伍仟壹佰捌拾叁元整 (小写:******3.**元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无修改。 因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发布的拦标价通知中,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大小写表述正确,一致无误,现修正的内容为明显笔误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 原开标时间及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望各潜在投标人悉知。 贵州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