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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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麻城市热电汽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产业孵化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FJ-********1) 更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麻城市热电汽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产业孵化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HBMC-******FJ-********1) 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原公告“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或财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须提供,如成立时间在****年及以后的,则无需提供。)” 修改为:“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或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在****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则无需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须提供。)”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相关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告知!
麻城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