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计算机、文印设备及智能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 4 年 1 月 ** 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附表 1.3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现更正为: 附表 1.3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戴颖才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 株洲市中心医院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6号 联系人:吕萍 邮编:/ 电话:****- ********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楼 联系人:戴颖才、肖琴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5@qq .com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