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AFJSZBZSBCG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二期设备采购专业工程暂估价设备(暖通、工艺、自控)标段招标补充通知第2号各投标人:现将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二期设备采购专业工程暂估价设备(暖通、工艺、自控)标段招标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内容中所有的“投标人”均修改为“中标人”;所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均可以不提供,此项内容不作为评标时的评审内容,也不得因此而废标;投标人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上述资料。二、本项目于****年1月**日发布的补充通知第1号所涉及的附件一、附件二已上传到招标系统“图纸文件”里面,投标人也可以进行下载,但其内容不能同步到电子评标系统,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附件一《自控系统PLC编程要求》、附件二《自控系统SCADA开发要求》上传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内。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二十一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对于减少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要包括的资料、信息或者数据,调整暂估价的金额,增加暂估价项目,开标地点由同一栋楼的一个会议室调换至另一会议室等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和修改,则不受3日或者**日的期限限制”的规定,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保持不变。招标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