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全流程电子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元区胜利路、芙蓉路闸站土建部分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元区胜利路、芙蓉路闸站土建部分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4)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补充如下:
1、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元(含暂列金******1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修改为:“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5元(含暂列金******5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元)”。故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有修正,请投标人到本补充通知附件下载更新。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2月5日**时**分**秒(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其他相应时间作上述相同调整。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三明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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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