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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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3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德格县X**2丁都桥—麦宿镇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 勘察设计标段 答疑**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投标人提出问题进行答疑回复: 投标人提问:1、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年版)》规定“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先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条技术能力分值设定为资质加分不合理,建议按技术能力标准设置技术能力加分条件。2、根据本招标文件,本项目为公路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未涉及市政设计内容,评分标准中设置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作为加分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建议取消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作为加分项。 招标人回复:本项目途经麦宿工业产业园区、麦宿镇等场镇,工业产业园区和场镇段均需配套相应市政功能(城市人行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等市政设施),因此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市政设计技术能力。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3、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均不变。
招标人:德格县公路段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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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