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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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自贡东北部新城X2 路二期、自贡东北部新城燎北路北段道路工程等两个项目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补遗**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自贡东北部新城X2路二期、自贡东北部新城燎北路北段道路工程等两个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投标人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更正为:2.2.4(4)投标人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自贡东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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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