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新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第一批施工标 (施工A1标、施工A2标、施工C1标、施工D1标、施工D2标)施工A2标、施工D1标、施工D2标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 二 )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第一批施工标(施工A1标、施工A2标、施工C1标、施工D1标、施工D2标)施工A2标、施工D1标、施工D2标招标文件 修改通知 如下,本 通知 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 通知 为准: 一、关于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公告3.7特别说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7点特别说明中的“(3)若某一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在排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在后续标段中不再参与详细评审,也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修改为“ ( 3 ) 若某一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在排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在后续标段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得分排序顺延。 ” 。 2.删除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 4.3.2项补充约定如下: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 ”的 内容。 二、本项目修改通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号 邮编:****** 联系人:牛工 电话:****-******8 传真:****-******8 E 一 mail:****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临街商铺D**4室 邮编:****** 联系人:严杏、黄元、吴涎锋 电话:****-******3 传真:****-******4 E 一 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2 招 标 人 :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 4 年 1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