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章节 | 条款号或条款名称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4、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工作的通知》,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年3月**日期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都可以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
| 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9.交易服务单位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横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 (1)资质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2、 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 。) | (1)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1、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2、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工作的通知》,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年3月**日期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都可以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 |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 ****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 |
| 7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 ****年 2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 年至 **** 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 / 等 。 |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 年至 **** 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 / 等 。 |
| 8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备注: | 3.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或其上、下级部门(公司)(提供证明)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招标人需提交符合相当条件和能力承诺书,并提供近1个月(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等相关材料;(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同时有与项目评审内容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以上扫描件应在开标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并审核通过。 | 3.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或其上、下级部门(公司)(提供证明)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招标人需提交符合相当条件和能力承诺书,并提供近1个月(****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等相关材料;(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同时有与项目评审内容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以上扫描件应在开标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并审核通过。 |
| 9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9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0分,总分**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9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9名(含9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7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0分,总分**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名(含7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0.0-**.0分) | (2)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年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建筑工程项目,每个得4 分,此项满分 8 分。(以施工合同日期为准,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 | (2)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年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建筑工程项目,每个得4 分,此项满分 8 分。(以“桂建云”信息为准。) |
|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三)项目经理情况(0.0-**.0分)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 1 个月(****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不予计分。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 1 个月(****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不予计分。 |
|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0.0-**.0分)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 1 个月(****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 1 个月(****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1.0-**.0分)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提供近 1 个月(****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提供近 1 个月(****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2(1)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0%)项目管理机构(明标) (**.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0分)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 1 个月(****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不予计分。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 1 个月(****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不予计分。 |
|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2(1)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0%)项目管理机构(明标) (**.0分) 其他主要人员(**.0分)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 1 个月(****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不予计分。 |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 1 个月(****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不予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