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桂平市龙门工业区规划一路、横六路延长线、迎宾大道延长线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E********************** )更正公告( 三 ) 各潜在投标人: 桂平市龙门工业区规划一路、横六路延长线、迎宾大道延长线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E********************** )已于****年9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事宜更正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履约保证金原为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1、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2、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3、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 □金额: 万元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3 %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现更正为 : ? 否 ; 2 、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通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保证金原为: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3%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 7 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 现更正为 :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无;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无 ; 3、 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3 资格评审标准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 原为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 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0%,1 亿元以下取**%-**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0%,1亿元以下 **%-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查询 。” 现更正为: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目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0 分计。 4、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2(4)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 原为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0%,1亿元以下取**%-**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0%,1亿元以下取**%-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查询 。”; 现更正为: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目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0 分计。 5、本项目更正公告(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 :“ ****年1月**日 **时**分 ”; 现更正为: 具体时间待定 . 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桂平市产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平市长安工业园 联系人:覃工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号华泰官邸1栋6楼 联系人:甘建程、石宗艳、方芳 电 话:****-******0、******0 **2 4 年 1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