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6.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FJZDTB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合江县福宝国有林场****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项目 ( 森林专业扑火队前置驻防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补遗(三) 各潜在投标人: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 变更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 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 ,领 取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扣除暂列金) **% 的履约保证金并签 订合同,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采用现金方式的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 天内无息退还 。 (2)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泸市人社发〔****〕**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按泸市人社发〔****〕**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 **.4工程进度款支付变更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合格工程量的**%进行支付 (当期进度款的 **% 支付至中标单位公司农民工工资专户, 剩余部分进度款支付至中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待竣工审计决算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后全额退还; 2 .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 按泸市人社发〔****〕**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 ; 3 .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待工程竣工审计决算后,经公示无民工投诉拖欠民工工资后全额退还。 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合江县福宝国有林场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