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其他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2)专业咨询负责人(除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须一人一岗担任,不得兼任):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3.6其他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科[****]**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②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