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5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仁化县城市道路补短板建设项目---啸仙路(保险公司至建设路段)施工招标质疑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0号):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在招标文件P**综合评分表中却还设置了韶关地区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作为加分条件,违反了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违反招投标法,是否需要整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P**评分表商务部分中的韶关地区企业诚信评价、企业获得“热心公益事业企业”或“抗疫先进企业”称号和企业获得感谢信可知,能满足所有条件达到满分的有且只有广东康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该项目将由广东康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属于内定中标人的情形,违反招投标法中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相关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工程量清单中,预留金和暂列金额的名称是否错误?请明确。 答:暂列金额即为预留金。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书,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仁化县市政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1 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