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察隅县古拉乡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项目”的澄清与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古拉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察隅县古拉乡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做出一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2.4(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 更正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2.4(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