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 项目招标名称:天骄府建设项目 二、 项目招标编号:E******************1 三、招标人名称:广西玉林市玉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红星路**号 联系人及电 话: 吴海波,**********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创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6号毅德国际商贸城新D区**幢3层 联系人及电话: 黄彩红、唐艳梅 ,****-******0 四、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 4 年 1 月 ** 日 五、招标文件澄清日期:**2 4 年 1 月 ** 日 六 、现对招标 公告、招标 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1、 原招标 公告 中“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骄府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玉林市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批准建设。” 现澄清为 “本招标项目 天骄府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玉林市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2、 原招标 公告 中“建设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 现澄清为 “建设规模:本标段 项目总用地(用地红线)面积****.**㎡(合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5.**㎡。其他建筑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套建设立体停车塔、道路、绿化景观、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配电工程、场地平整、围墙、大门等。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中“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现澄清为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凡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创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司 **2 4 年 1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