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中 “ 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设计资质得0.5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得1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2.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勘察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勘察资质得0.5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勘察得1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得2.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现 更改为: 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2.5分; 勘察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得2.5分。 -
原招标文件“ 设计及勘察业绩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 ” 现更正为:设计及勘察业绩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年**月**日0 9 时 ** 分变更为 **** 年**月**日0 9 时 ** 分,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时间由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变更为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保证金截止时间由 **** 年0 1 月**日 ** 时 ** 分变更为 **** 年**月**日 ** 时 ** 分 4、现重新上传本项目ZBJ文件,ZBJ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以本补遗的更正内容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遂宁市润达物流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