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鸿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万达项目配电工程之桂林文旅城和平地块(N8-1地块)用电
工程(外线部分)(临时用电部分)(项目编号 :****-C2-**1-GXHD)更改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C2-**1-GXHD
采购项目名称:万达项目配电工程之桂林文旅城和平地块(N8-1地块)用电工程(外线部分)(临时用电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年1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中磋商报价及预算控制价为: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 预算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 其他**2.**元), 增值税 ****4.**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预算价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其他**2.**元 ), 增值税 ****4.**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磋商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根据市住建〔****〕** 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根据市住建〔****〕**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
现更正为: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 预算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 其他**2.**元), 增值税 ****4.**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预算价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其他**2.**元 ), 增值税 ****4.**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扬尘防治费在磋商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根据市住建〔****〕** 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根据市住建〔****〕**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
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 应 函 (格 式)中:1. 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
按采购项目内容和报价表,总造价报价(磋商报价)为(大写)元(¥);(其中:预算价为(大写):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元)、增值税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工程完工期:;质量等级:。
现更正为:1. 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按采购项目内容和报价表,总造价报价(磋商报价)为(大写)元(¥);(其中:预算价为(大写):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元)、增值税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工程完工期:;质量等级:。
3.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现更正为;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工程报价汇总表(格式)原为:
工程名称:币种:人民币
| 一 | 总造价(磋商报价):二+三+四+五+六+七 | (元) | |
| 二 | 预算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 | (元) | |
| 三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 | |
| 四 | 规费: | (元) | |
| 其 中 | 1 | 社会保险费 | (元) |
| 2 | 其他 | (元) | |
| 五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 (元) | |
| 六 | 暂列金额 | (元) | |
| 七 | 增值税/税金 | (元) | |
| 八 | 扬尘防治费((一)×0.8%) | (元) |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 承诺质量等级 |
| ||
| 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市建规[****]**1号文和市建规[****]**4号文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规定作为建安费之外的费用单列。 | |||
供应商名称(加盖CA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签章:
响应日期:年月日
现更正为;
工程名称:币种:人民币
| 一 | 总造价(磋商报价):二+三+四+五+六+七 | (元) | |
| 二 | 预算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暂列金额) | (元) | |
| 三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 | |
| 四 | 规费: | (元) | |
| 其 中 | 1 | 社会保险费 | (元) |
| 2 | 其他 | (元) | |
| 五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 (元) | |
| 六 | 暂列金额 | (元) | |
| 七 | 增值税/税金 | (元) | |
| 八 | 扬尘防治费((一)×0.8%) | (元) |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 承诺质量等级 |
| ||
| 注:扬尘防治费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规定作为建安费之外的费用单列。 | |||
供应商名称(加盖CA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签章:
响应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改,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一路**号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鸿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秧塘工业区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海红
电话:****-******1
广西鸿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