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红线外土方修坡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百分之三。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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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4.1 变更估价原则” | 其中:材料价格按****年2月上半月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其中《南宁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厂家(厂商)报价部分不作为计算材料价的依据)计算 | 其中:材料价格按****年**月下半月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其中《南宁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厂家(厂商)报价部分不作为计算材料价的依据)计算 |
| 3 |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月2日9 时**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变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岸路8号
联系方式:欧浩华;联系电话:****- ******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号中鼎万象东方6层D区
联系方式:黎舒瑜、朱春华:****-******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舒瑜、朱春华
电 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