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3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2 月 5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2月5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修改为: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2月5日**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