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单套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来的****年1月**日**:**:**延期至****年2月4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若澄清、修改与采购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后发生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共和新路****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0号**楼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小军
电 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