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问题:招标文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川交规〔****〕**号)的通知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等级为 C 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查询施工企业在“信用交通?四川”-养护市场信用等级结果为准)。 请问:1、经咨询四川省交通厅答复,四川省省外公司的养护资质不能录入信用交通?四川”-养护市场信用等级备案。 2、招标文件“信用交通?四川”-养护市场信用等级结果为准)要求有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不符合招投标法。此要求应取消,让更多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而不是把川外公司排除在外。 3、四川信用交通咨询电话:**********4,请业主及招标代理公司电话四川信用交通,四川省省外公司是否能录入“信用交通?四川”-养护市场。 4、请相关部门取消四川养护市场,本公司一个国企公司难道连这么小一个养护项目都不能完成吗。回复:1.根据《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川交函〔 ****〕 **0号,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重点公路养护工程的定义是:“本办法中的重点公路是指我省境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技术标准在三级公路以上的其他干线公路。”本项目为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公路养护施工项目所以适用于本办法;根据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养护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参与重点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提出要求。”以及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应将本办法有关内容纳入招标文件”。2.根据第五章,初次信用评价,第二十条,“首次进入我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的从业单位需确定信用等级的,在项目合同签订后,需在交通运输厅网站上通过四川省交通养护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申报企业信用信息。对尚未在我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中标的从业单位,投标前可以在交通运输厅网站上通过四川省交通养护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申报企业信用信息,自愿申请信用评价。在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和省外交通建设、养护市场领域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以部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给予A级信用评价。在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和省外交通建设、养护市场领域有1项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以省级有关部门公布的为准),给予C级信用评价。在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和省外交通建设、养护市场领域有2项及以上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以省级有关部门公布的为准),给予D级信用评价。被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为C、D级信用等级的,分别给予C、D级信用评价。交通运输厅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予以保密,不接受社会查询,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根据以上管理办法所有进入我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的从业单位均可申请信用评价。故并不存在排他性。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