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3.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镇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E******************1)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第(7)款其他要求第③项原为:“投标人应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现更改为:“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与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保持一致。 2.本次通知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站发布。 3.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大化县大化镇建丰路**号 联 系 人:戴昌奇 电 话:****-******0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南路**号金旅大厦5A楼 联 系人:廖鸿凯 电 话:****-******0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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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