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委托,对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1):若企业资质证书延期审批已通过,由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办理流程原因导致资质证书还没颁发,但资质证书有效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更新。问:企业资质有效期能否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的有效期为准? 答:如存在上述情况,投标人可提供相关审批通过的证明资料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的有效期截图证明。 问(2):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内容显示(1)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3)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此项提到若投标人同意建设单位在“第五点清单”中标识的工程在对应地方填“√”不同意则填“×”,但招标人并未在“第五点清单”中作出任何标识,请招标人明确标识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清单以及需要编制安全管理措施的工程清单。 答:招标人认为本项目无危大工程,故未在“第五点清单”中作出任何标识。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详细复核项目是否存在危大工程,如投标人同意建设单位在“第五点清单”中标识的工程在对应地方填“√”;如投标人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问(3):招标文件要求“信用清远”网站(******)的“失信黑名单”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清远市)。经单位查询显示为 “失信黑名单”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国家)。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因“信用清远”网站更新,提供企业未被列入“信用清远”网站(******)的“失信黑名单”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国家)”的相关截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