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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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2,**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年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页商务资料要求:投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采购金额同等及以上或规模同等及以上的用户履约诚信证明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请问是只提供用户履约诚信证明即可,不用提供合同吗? 答:本款要求除提供用户履约诚信证明外,还需提供对应的合同。 问题2:限价已经很低了,再要求卸货和二次转运,是对质量品质和服务无要求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合同中要求:乙方必须在重庆市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如果三流企业冒充有库房中标,那么如何处理? 答:如果投标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公司将按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问题4:合同条款和评份条款中多处要求:乙方必须在重庆市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且物资充足,说明甲方对服务和质量等有较高要求,那么为什么不把设库房和资格审查中呢? 答:在合同中要求“乙方必须在重庆市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且物资充足”是为了保证供货及应急抢维修项目材料到货及时性。 问题5:3.2.2.2每批货物全部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通水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完整单据和资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货物货款的【**】%;剩余【**】%为质保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整履行完所有质保义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索赔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相应部分的剩余质保金。 每批货物全部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通水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付**%,那几年不通水不验收都不支付了吗?不能有个确定时间吗?能修改成:到货后且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吗? 剩余【**】%为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质保金不是3-5%吗? 答:将专用合同条款3.2.2.2修改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按照乙方分批、分期供货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付款,即每批货物全部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全部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完整单据和资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货物货款的【**】%;剩余【**】%为质保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整履行完所有质保义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索赔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在全部货物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 问题6:本招标文件要求装卸费(含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等) 二次转运费是什么意思,施工队没有用完的需要转运下一工地?或者是工地转到库房?还是送货时大车到不了目的地需要用小车第二次转运? 答:招标文件中的二次转运费为中标人所供材料在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包括但不限于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问题7:球管属于大宗物资,为保证贵单位经营质量和工程安全,建议取消经销商授权改为只能生产厂家直投。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要求:卫生性能符合 GB/T****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建议改为:卫生性能符合 GB/T****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或《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性评价规范》。两个标准实质上是一样的 答:同意本条款修改为“卫生性能符合 GB/T****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或《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性评价规范》”。 问题9:招标清单中:鱼洞所+江南所+工程部的数量总和,不等于汇总数量,请问以哪个为准呢? 答:经核实:招标清单中数量是一致的, 球墨铸铁管汇总数量 ****2 米,球墨铸铁管件汇总数量**0吨。 问题**:3.9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年 **月 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年 **月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年 **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请问是否应该是不存在(4)-(**)条? 答:投标人不得存在(4)-(**)条的情形。 招标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