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TYFB_FJJSZ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设计招标工程范围的补充说明:关于工程设计招标范围中的工作内容,除设计专业外的(地质勘察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绿色建筑咨询报告、现状地形图测绘报告、评审报告、图审报告等)中标单位不具有资质的工作内容,允许中标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第三方费用及相关法律连带责任。2、设计招标服务费的调整补充说明:原招标文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控制费率为 1.5%,最高不超过**0万(含可研、勘察、税费等,项目设计费以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时中标人所报投标费率乘以经财政评审控制价为准,最高不超过**0万元)。现修改为:控制费率为1.5%,项目设计费以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时中标人所报投标费率乘以经财政评审控制价为准。(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控制价以本条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