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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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波东钱湖沙孟海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澄清修改公告5 招标编号:A******************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时间安排表修改为以下内容:
2.招标公告中: 1)“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2)“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东钱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