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年1月**日8:**至****年1月**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年1月**日9:**。
2、评分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2:拟派本项目保安员中复转军人占比≥**%,得3分;**%≤占比<**%,得2分;**%<占比≤**%,得1分;<**%,得0分。(须提供军人复转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变更为拟派本项目保安员中**~**周岁人员占比≥**%,得3分;**%≤占比<**%,得2分;**%<占比≤**%,得1分;<**%,得0分。(须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删除评分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3:拟派保安员有**人(含)以上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证书的,得3分;5~9人的,得1分;5人以下不得分。(须提供消防员职业证书、有效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免缴证明清晰可辨复印件或扫描件)。
4、评分项价格分:满分**分变更为满分**分。
5、评分项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1月至今)内签订医院保安服务合同,每1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合同清晰可辨复印件或扫描件)变更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1月至今)内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每1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合同清晰可辨复印件或扫描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号
联系方式: ****-******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