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株洲市中心医院心腔内超声、手术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心腔内超声、手术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更正前: 原招标 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包2:手术床技术参数: “**.★配套头架,材料:全碳纤维”。 更正后: “**.★配套头架,材料:射线可透过性材料”。 2、更正前: 原招标 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二、其他要求中: 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厂商或国内代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更正后: 2、包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厂商或国内代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仅核心产品手术床提供即可)。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俪璐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6号 联系人:吕萍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庐山恋铭逸酒店**楼****室 联系人:刘俪璐、刘素香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