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府电子督查督办系统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设置”项,商务技术环节商务响应情况评分标准更正为“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评价: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响应商务要求,得8分;一般性商务条款响应优于采购需求,一项加0.5分,加满为止”。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地 址: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廊坊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昊炀
电 话:****-******6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