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GZY[GK]******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福飞路**1号大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技术项“**、项目经理”中“(2)政府人社部门或职称评定部门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经济或管理类)”变更为:“(2)政府部门或职称评定部门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经济或管理类)(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技术项“**、人事管理兼会务服务人员”中“(2)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其他中级(含)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变更为:“(2)政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其他中级(含)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3、技术项“**、环境主管”中“(2)人社部门颁发的园林或绿化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变更为:“政府部门颁发的园林或绿化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4、技术项“**、工程部副主管”中“(1)人社部门颁发的电气、电子、或机电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变更为:“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气、电子、或机电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5、商务项“荣誉”中“投标人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协助业主单位获得过政府部门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的,提供国家级荣誉的得3分,提供省级荣誉的得2分,提供市级荣誉的得1分,满分3分。”变更为:“投标人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协助业主单位获得过政府部门授予“文明单位”或“文明校园”荣誉的,提供国家级荣誉的得3分,提供省级荣誉的得2分,提供市级荣誉的得1分,满分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号**层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号屏东写字楼**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林女士
电话:****-********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