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北监狱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设备暂估价(项目名称) 2标段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标段/包名称)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 3.2 投标人不局限于表一,但投标人所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指标及性能参数应高于或优于表一。” 现 修改为:“3.2投标人不局限于表一,但投标人所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指标及性能参数应等于或优于表一” 2、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完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